leyu乐鱼app官网下载空宅基地无法报建民房?东莞相关部门回应:目前政策不支持
栏目:乐鱼全站app官网入口 发布时间:2023-11-11 13:34:24

  东莞横沥市民叶先生手头上有一块空着的宅基地,今年9月,他想利用这块空闲的宅基地建房。但遗憾的是,叶先生申请报建的过程并不顺利,村委会因其不能提供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而未通过其报建初审。

  村委会表示,根据政策,目前东莞为宅基地补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的前提是该地块原先就有建筑物。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也称,根据政策,东莞市农民安居房须在经批准(即已取得用地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证文件)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且目前东莞已不再新增审批农村宅基地,故叶先生主张的报建确实无法得到支持。

  叶先生是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本地村民。1995年,其父亲向田饶步村村委会购买了一块长20米、宽8.8米的宅基地。多年前,其父亲将这块宅基地过户至叶先生名下,这也成为其名下唯一一块宅基地。

  目前,叶先生已结婚生子,但仍和父母及哥哥一家住在一起。因房子不够住,今年9月,叶先生想利用这块空闲的宅基地建房,但从村委会处得到的答案是“没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不能报建”。

  随后,叶先生也致电了东莞市12345热线寻求帮助。第一次和第二次得到的回复均是:经核实,该宅基地地上无建筑物,暂无政策支持,无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而当他第三次致电时,因诉求跟前两次一样而未被受理。

  叶先生告诉记者,他的户口簿上目前只有他一人,名下没有任何不动产,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且这块宅基地并非禁止建房的农耕地。因此,他的诉求是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从而在这块宅基地上建房。

  东莞市横沥镇田饶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钦权告诉记者,2020年11月,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出台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根据该文件,村民如需申请农房报建,除要符合“一户一宅”要求外,报建地块还须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而叶先生的情况则属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所以导致无法报建。

  记者从《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审批工作流程》文件了解到,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的,应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审批暂行办法》办理不动产权证补办手续后,再行申请农房报建。

  黄钦权说,根据2022年7月5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和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的《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是指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农房或者已取得建设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成农房,但未办理或者未完善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按本办法相关规定为申请人补办用地审批,并出具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1年8月,也曾有市民在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咨询宅基地上无建筑的情况下该如何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证的相关问题。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当时回复该位市民称,对于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农房,需拆旧建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六十二条及东莞市有关规定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取得用地批准文件。

  当时的留言回复中还提到,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办法正在研究制订阶段,主要解决未取得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已建农房补办用地手续问题。而对于未取得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空地,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可待相关政策完善后再处理。

  如今,两年多过去了,对于像叶先生反映的未取得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空地该如何补办手续的相关问题,政策上有相关指引了吗?11月6日,东莞市农业农村局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具体应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此外,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东莞市农民安居房须在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而经批准是指已取得用地审批文件、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证文件。另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严禁新增单家独栋宅基地,即不新增审批农村宅基地。因此叶先生的情况确实不符合东莞市目前关于用地、报建的相关政策规定。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还表示,根据《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第三条“强化对无房、简易房、危房或住房困难村(居)民家庭合理住房需求的兜底保障”及东莞市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村民合理的住房需求可由镇街结合辖区实际,考虑拆迁安置房、回迁房、农民公寓等房源,或通过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予以保障。东莞市2020年已建立全市农民住房联席会议制度,其统筹协调工作由住建部门负责,村民如有意申请上述保障,建议向住建部门咨询、提出。